中国保密协会办公制度
一、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办公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职权范围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相关决议。
三、协会秘书长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秘书处负责办理协会日常事务。
四、向协会或协会领导请示、报告、汇报工作,一般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涉及协会日常工作或事务的请示、报告、汇报事项,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分管领导、会长处理决定;重大事项,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五、会议管理制度
纳入协会管理的会议主要包括,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处理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事务的秘书处处务会;协会召开的其他大型专业性、综合性会议等。
(一)会议计划
对每年可预见召开的协会会议,秘书处、分支机构等应当编制计划,需要经费保障的,作出基本预算;会议计划年初拟订,经分管副秘书长阅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定。
临时决定召开的涉及协会全局性工作或专业领域规模较大的会议,应提前请示并附会议方案,报协会领导审定。
(二)会议筹备
1.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按协会章程规定的时间、权限和程序召开,会议筹备工作在会长协调、领导下,由秘书长牵头组织,秘书处承担具体任务。会议筹备方案提前拟订,经分管副秘书长阅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定。
2. 协会办公会。研究部署协会重要工作,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中的重要事项等。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出席;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
3. 秘书处处务会。研究落实协会工作、秘书处阶段性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协会工作事务和内部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等。会议一般由分管会领导或秘书长召集并主持。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全体人员参加。
六、公文办理制度
(一)公文办理应当符合协会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完成后,经分管副秘书长阅报分管会领导审核、会长签发;以协会秘书处名义印发的公文,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会长审阅同意后再行签发);协会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经分管副秘书长阅报秘书长审核、会长签署意见,会长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联合签发。
(三)协会收到的公文,秘书处按公文种类分类办理,重要公文先报协会领导阅批。
(四)涉密公文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制发、收取、传阅、使用、保管、销毁等环节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擅自复制,办理完成后及时清退。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和销毁涉密公文。
七、督办反馈制度
(一)对政府有关部门、社团管理机关等要求协会贯彻、执行或办理的事项,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协会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等,秘书处根据事项紧急程度进行督办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协会领导反馈。
(二)承办部门、机构按要求完成督办事项,事项完成后或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协会领导报告。
八、公务活动安排
(一)协会重要公务活动由秘书处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外单位通过组织渠道通知、邀请协会领导或派员出席的会议、活动,由秘书处办公室报会领导同意后,通知相关领导或部门、机构派人参加。
(三)协会工作人员以协会组织名义参加外单位的会议、活动,报协会领导批准,在秘书处备案。
九、新闻发布制度
(一)协会新闻发布工作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二)协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担任;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可视情况就协会对外发布的重大事项发表谈话等。
(三)协会各级组织、个人以协会名义在公开媒体发布新闻或协会网站等发布信息,由分管对外宣传的副秘书长审核,报分管会领导审批,重要新闻、信息报会长审定。
十、请假制度
(一)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及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事前向召集人或秘书处请假。
(二)协会工作人员应遵守协会考勤管理规定,按程序报批。
十一、本制度于2024年12月30日,经协会第三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